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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15年09月30日 浏览: 字体:

中共黄冈市委 黄冈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

2015年9月29日中共黄冈市委四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如下决定。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及省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部署要求,抢抓贯彻实施《大别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等重大机遇,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政治问题、重大发展问题、重大民生问题,把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黄冈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强力推进。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三维”纲要为基本遵循,以“精准扶贫、不落一人”为总要求,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坚持党政主导、合力攻坚,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统筹兼顾、脱贫为要,绿色崛起、持续发展,强基固本、自力更生,推动扶贫政策向贫困片区聚焦、扶贫资金向贫困村户聚集、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聚合,实现扶贫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确保贫困群众与全市人民同步实现小康。

二、基本思路

明确一个目标,围绕“精准扶贫、不落一人”总要求,实施精准扶贫“1341”行动计划,横下一条心,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四个一批”任务,实现百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坚持“内外兼修”,内修人文、外修生态,奋力实现绿色崛起、可持续发展。推进“三元融合”,实现精准扶贫与“双强双兴”、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机融合、协调发展。实施“四双”举措,即“双包”: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双建”:建强农村基层组织、建好农村基础设施,“双带”:市场带动、金融带动,“双促”:促进群众增收脱贫、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坚决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

 

三、主要任务

到2018年,通过实施“四个一批”,实现全市102.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销号、892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6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具体目标任务为:2016年,黄州区脱贫;2017年,英山县、罗田县、团风县、红安县脱贫“摘帽”,黄梅县、武穴市脱贫;2018年,麻城市、蕲春县脱贫“摘帽”,浠水县脱贫。

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产业扶贫、扩大转移就业培训和就业对接服务等专项扶贫政策进行综合扶持,到2018年实现全市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移民搬迁安置一批。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等模式,到2018年确保人居和发展条件恶劣的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低保政策兜底一批。通过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标准,实现应保尽保,到2018年实现全市低保户和五保户全部脱贫。

 

医疗救助扶持一批。通过加大医疗卫生扶贫力度,提高大病报销比例和救助标准,到2018年实现全市贫困人口就医便利、看得起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全力推进产业扶贫。突出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健全政府、市场主体、农户、银行、保险五位一体的产业精准扶贫共同推进机制,根据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和主观意愿,建立贫困对象与市场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分类推进产业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建立健全与扶持政策挂钩的市场主体包户包人增收脱贫机制,吸引和激励各类农村经营主体积极参与产业精准扶贫。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及其加工业,带动贫困农户发展主副业增收脱贫。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带动贫困户参加合作经营,大力推行“龙头企业+贫困农户”“能人大户+贫困农户”“专业合作社+贫困农户”“家庭农场+贫困农户”“农村电商平台+贫困农户”等扶贫模式,以委托帮扶、协议约定形式,明确双方责权利,自愿、守信、按约进行结对包户帮扶,实现抱团发展、稳定脱贫。大力落实央企、省企精准产业扶贫项目。建立产业精准扶贫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引导产业精准扶贫包户主体发展产业。优化金融保险服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及政府担保机构针对产业精准扶贫制订特惠、便利服务措施,充分发挥金融在支持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科技扶贫,引进和推广先进、成熟、适用技术,做大做强特色产业。着力发展特色旅游业,推动文化产业与生态旅游业融合发展,确定并支持一批旅游扶贫试点村实施“农家乐创业扶持项目”,确保贫困群众通过发展旅游扶贫获得稳定收益。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实施交通扶贫。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支持力度,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和中小危桥改造,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到2015年底,行政村全部通水泥(沥青)路并实现村村通客车,有序推进有条件的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支持建立村组道路维护机制。着力实施水利扶贫。推进农村贫困地区安全饮水攻坚工作,在2015年底前稳定解决贫困村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实现工程建设、水质检测、水源保护、优质服务“四个全覆盖”。优先支持贫困村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着力实施电力扶贫。大力推进贫困地区水能、风能、生物质能、光伏开发扶贫,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安排接入上网,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受益。进一步加大贫困村电网建设投入,优先实施贫困村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全面提高贫困村动力电能用电安全和用电质量。2017年底前,全部解决贫困村和贫困户生产生活用电问题。着力实施危房改造。编制贫困村建设规划,明确建设标准,提高补助水平,实现贫困户危房改造财政补助标准翻番、建房贷款全额贴息。到2018年,完成贫困地区存量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面解决贫困农户居住安全问题。着力实施扶贫搬迁。对不具备生存发展条件、就地脱贫成本高、难度大的深山、高山、偏远、地质灾害地区,结合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移民、库区移民和避灾移民等项目,按照“六个统一”(市级统一政策、统一推进、统一考核,县级统一规划、统一承贷、统一建设)、“四位一体”(政府统一政策、平台公司统贷统还、农发行提供贷款、农户移民搬迁)模式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着力实施人居环境改善行动。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优先将贫困村纳入试点范围,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建立卫生保洁长效机制,绿化、美化、洁化、亮化农村人居环境。坚持以城带乡、双联共建、文明共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明新风。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全面推进生态市、生态县(市)、乡镇(街道)、村创建。

通过大力实施整村推进,使每个贫困村达到“十有”标准,即:有主导产业,有集体收入,有健全的群众服务中心,有小学教育、卫生文化等服务功能,有硬化的通村公路,有入户的安全饮水,有安全的农村电网,有入户的广电通信光纤,有清洁的生活能源,有生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三)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医疗卫生扶贫。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培训力度,制定全科医生长期服务贫困地区基层激励政策。加大贫困地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每个乡镇有一所“四化”标准的卫生院。采取邻村联建或分村单建的方式,实现行政村卫生室全覆盖。贫困户参与新农合就医报销比例提高20%。降低贫困户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调整县级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提高医疗救助标准;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开展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试点,由县级财政为贫困户购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问题。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有针对性开展贫困地区地方病、流行病、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治。加强教育扶贫。整合各种教育资源,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高义务教育水平,扩大学前教育覆盖面。全面实施贫困地区特设教师岗位计划,扩大贫困县老师职称中高级岗位比例。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强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教师培训项目向贫困县重点倾斜,实现贫困县乡村教师(校长)轮训全覆盖。制定贫困户子女教育优惠政策,对贫困户子女实施免费高中教育,完善贫困户大学生学费减免制度。对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加强低保五保救助扶贫。及时将贫困人口中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低保五保救助范围,适时提高低保五保标准,实现动态条件下应保尽保。建立健全特困人员救助制度,做好受灾人员救助工作,深入开展教育、住房和就业救助,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社会救助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加大对农村低保重点保障对象和五保对象扶持力度。合理制定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让全市农村五保对象达到政策性脱贫,农村低保对象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全国贫困线标准。加强养老与就业保障扶贫。到2018年,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贫困人员,由县级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外出务工贫困人口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对通过初次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可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外出务工贫困人口中,对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可按规定享受政府补贴。贫困人口创业的,可优先享受国家创业政策。加强文化事业扶贫。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全面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统筹有线电视、直播卫星、地面数字电视等多种形式,提高电视覆盖率。加大贫困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和利用力度,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到2018年底,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每个县有标准化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每个乡镇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有综合性文化活动室和文化广场,形成多点支撑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强农村信息化扶贫。大力推进“互联网+扶贫”,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进贫困地区行政村及中小学、教学点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互联网。整合开发各类信息资源,建立贫困村信息终端服务平台,推行网格化管理,为农民办理业务、获取信息提供便捷服务。加大培训力度,为每个村至少培养1名有文化、懂信息、能服务的信息员。推进宽带乡村建设,支持农村光纤宽带进村入户。到2015年底,贫困地区行政村互联网覆盖率达到100%。到2018年,自然村实现通宽带全覆盖。

(四)加大扶贫投入力度。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已出台的各项精准扶贫政策,积极对接争取基础设施、富民产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资金投入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市、县两级政府建立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精准扶贫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市、插花县(市)分别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5%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各级财政当年清理回收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中50%以上用于精准扶贫。建立土地资产收益支持扶贫机制。城乡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增减挂钩试点政策优先保证贫困县和贫困村,新增用地指标所得收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优先用于支持扶贫搬迁、整村推进、危房改造、产业发展等项目。按照“省级统筹、市州协调、县级整合”的原则,夯实扶贫投入县级整合平台,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责任“五到县”,建立县审批、市备案、省备查的项目管理制度,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贫困县生态动态补偿机制。强化金融支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推行“政银企农”合作模式,全面推广完善“四台一会”融资机制(管理平台、贷款平台、担保平台、公示平台和信用协会)。对吸纳贫困户参股、带动增收作用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经营组织在产业发展基金、财政扶持资金、扶贫贴息贷款及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贫困乡村设立服务网点,全面落实支农再贷款利率优惠政策,探索农村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抵押担保贷款办法。全面建立贫困户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保险机制,对有需求的贫困户实现“10万元以内、三年期限、无担保、免抵押、全贴息”贷款全覆盖。建立健全扶贫资金使用绩效监管机制,发挥审计、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预防和惩处力度,确保扶贫资金运行安全。(五)健全扶贫工作机制。健全精准管理机制。坚持“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组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四看”标准,精准识别贫困对象,精准分析致贫原因。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要求,逐户制定帮扶计划,做到“一家一户调研摸底、一家一户一本台账、一家一户一个扶贫计划、一家一户结对帮扶、一家一户回头跟踪扶贫效果”。制定重点县、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标准,通过开展民主评退、返贫核查等工作,实现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加大配套改革力度。加快贫困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鼓励土地依法规范有序流转。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鼓励贫困人口通过搬迁、务工、就业、创业等形式在城镇落户。健全扶贫开发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机制。落实贫困人口法律援助、教育救助、人文关怀等制度。完善贫困残疾人、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扶持措施。健全驻村帮扶机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扶贫工作机制,制订《全市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驻村帮扶计划(2016-2018年)》,整合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及以上的行政机关、学校、医院、大型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现对贫困户帮扶全覆盖。按照“一户一人”的要求为每户帮扶对象指定一名党员干部作为帮扶责任人,建立帮扶责任人和帮扶实施情况电子档案,定期督查通报情况,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创新社会扶贫体制机制。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广泛动员和凝聚各方力量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扶贫攻坚。发挥各类市场、社会组织、公益慈善和各界人士作用,继续细致地开展好驻点帮扶、对口帮扶、军队帮扶、社会帮扶,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多种形式推进的强大合力。完善扶贫考核激励机制。改进县(市、区)扶贫开发考核工作,制定贫困县和非贫困县差异化分类考核办法,完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方案。提高扶贫开发在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权重,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强化结果导向,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引导重点贫困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落实召回问责制度,对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认识不到位、精力不集中、措施不聚焦、效果不明显的领导干部,坚决追责问责。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为组长的黄冈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组织领导、协调各方、统筹推进的作用。建立健全精准扶贫工作定期研究和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完善“市级主导、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和“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市与县、县与乡层层签订军令状,实施严格的限期脱贫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结对帮扶、办点示范的要求,建立市级领导联系包县(市、区),县级领导联系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班子成员联系包村的扶贫攻坚制度,市、县“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在联系地办点试点,示范带动。全面落实各级行业部门扶贫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分工协作,形成扶贫攻坚合力。将行业部门落实扶贫开发责任制的情况,纳入各级目标责任制考核。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任务纳入“十三五”规划,制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绘制精准扶贫路线图,明确精准脱贫时间表,建立精准扶贫到户到人“三个一”载体(每个县及乡镇绘制一幅精准扶贫作战图,每个村设立一套精准扶贫展板,每个贫困户建立一个精准扶贫档案盒),实施挂图作战,倒排工期、脱贫销号,确保如期完成攻坚任务。

(二)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致富带富能力强、群众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要求,培养和强化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建立健全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激励保障和监督管理体制,加大从优秀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乡土能人、复退军人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的力度,深入推进“一派两聘”工作。选优配强扶贫工作队,选拔优秀的年轻干部、后备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市、县两级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扶贫工作队、组织部门与第一书记签订责任状,不脱贫不换岗。推广贵州“十子工作法”,建立精准扶贫识别、分类、驻村、规划、帮扶、配置、动力、引领、联动和管理机制,发挥好扶贫工作队作用。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途径,增强村级自我造血功能,全面消除“空壳村”。

 

(三)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整体推进抓党建严纪律促发展,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将精准扶贫工作与“三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让贫困群众得实惠、党员干部受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真正沉下身子,脚踏实地,为贫困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不断密切同贫困群众的联系,提高贫困群众的满意度。

(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全市各级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扶贫机构设立、职能配置、人员编制要与新时期扶贫开发任务和精准扶贫要求相适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扶贫任务重的贫困乡镇要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责任落实力度,明确机构和人员承担扶贫开发工作。对县、乡镇(街道)扶贫干部开展多形式的扶贫培训,加强思想、作风、廉政和效能建设,切实履职尽责。

 

(五)营造良好氛围。整合宣传力量,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关于精准扶贫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扶贫开发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大力推广扶贫开发工作中改革创新的先进经验和扶贫模式,营造扶贫济困、守望相助、乐善好施的浓厚氛围,形成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强大气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