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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概况

中共黄冈市委党校创办于1953年4月,1985年被批准为大专体制;1994年5月,地委批准党校兼办黄冈地区行政学院(后更名为黄冈市行政学院);2002年3月,市委批准党校兼办黄冈市社会主义学院,以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党外干部培训轮训为主体。

办学历史

中共黄冈市委党校创办于1953年4月,以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党外干部培训轮训为主体。2019年3月搬迁至新校区。新校位于黄州区求是路1号,总用地面积为148亩,总建筑面积25252平方米,共有教学主楼、学员宿舍、餐饮中心、文体中心、图书信息中心、周转房等8栋主体建筑,功能齐备、布局合理。

70年岁月沧桑,70年风雨兼程,70年艰苦创业,70年铸就辉煌。建校70年来,党校曾三更其名,五易校址,五次停办,数度沉浮,历经艰难、曲折,但一代又一代党校人始终坚守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矢志忠于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忠实积极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为黄冈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人才培育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党校自身建设和各项工作也在不断探索奋斗、改革创新的历程中不断向前推进,不断取得新的发展成就。

70年来,党校始终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干部教育培训,为黄冈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领导者和建设者。在前25年中,党校时停时办,共开办各种学习班60余期,培训党员干部近万人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是中国历史上的伟大转折,也是振兴党校干部教育事业的崭新起点。党校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办学方式,以“掌握理论、丰富知识、增强党性、提高能力”四统一为培训质量目标,努力为黄冈培养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级各类基层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党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党校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党校姓党的根本原则,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进党校改革建设,着力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教育培训党员干部、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黄冈篇章作出了重要贡献。

现任领导

常务副校长张健:在校委及校(院)长领导下,主持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全面工作。

副校(院)长张素瑜:协助常务副校(院)长负责社会主义学院工作,负责教学教研及师资队伍建设、学员管理、分校指导工作,负责人事政工、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考评、工会、文明创建、妇女工作,负责总务后勤、外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法治建设;分管教务处、学员组织处、分校工作处、城区党校工作处、党建教研室、政法教研室、经济学教研室、统战理论教研室、政治处、工会、外训办、总务处、保卫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联系团风县委党校(分校)、罗田县委党校(分校)、英山县委党校(分校)。

副校(院)长何为东:协助常务副校(院)长工作,负责党建工作、机关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科研咨政、理论中心组学习、市情研究;分管理论研究室、市情研究中心、机关党委办公室;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武穴市委党校(分校)、黄梅县委党校(分校)。

副校(院)长陈军:协助常务副校(院)长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校产管理、学历教育、图书馆工作;分管财务处、研究生办、图书信息中心;联系浠水县委党校(分校)、蕲春县委党校(分校)。

副校(院)长周峰:协助常务副校(院)长工作,负责机关管理、改革工作、对外宣传、校园文化建设、信访工作、新校建设、乡村振兴驻点、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工作;分管办公室、电教中心、基建办;联系红安县委党校(分校)、麻城市委党校(分校)。

机构设置

中共黄冈市委党校的领导体制为校务委员会负责制,党组织为机关党委(下设6个党支部)。现任校长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何飞同志兼任;行政学院院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忠诚同志兼任;社会主义学院院长由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玲同志兼任。校委班子由一名常务副校长、四名副校长组成。内设19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机关党委办公室、总务处、财务处、保卫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教务处、学员组织处、政法教研室、经济学教研室、党建教研室、电化教学中心、理论研究室、研究生办、分校工作处、城区党校工作处、市情研究中心、统战理论教研室,另设有一个工会组织。

全校共有教职工112人(含离退休人员),有专兼职教师40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4人、讲师23人,研究生学历29人(博士研究生2人)。现有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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