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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校认定党校学历工作指南(集中受理时间为每周四)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5日 浏览: 字体: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鄂组通〔2016〕2号)规定,以及省委党校认定党校学历的有关要求,现对党校学历认定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认证范围

《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鄂组通〔2016〕2号)规定:申请更改的学历为党校序列的,报送各级党校认定。

1.省委党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属黄冈市函授学区的,且学习时间在1995年—2008年的,报送黄冈市委党校认定。

2.中央党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属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湖北分院的;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省委党校颁发的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1995年以前的函授学历等其他学历,报送省委党校认定。

3.中共黄冈市委党校颁发的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

二、申请材料

(一)干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

干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持介绍信或本人,按照干部学历认定审批的权限范围进行报送。

(二)干部学历更改呈报审批表。

干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提交的学历认定材料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认真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干部学历更改呈报审批表》(一式三份),签署单位意见、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三)拟更改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前置学历材料。认定党校本科学历需提供前置大专学历认定材料。

1.前置学历属国民教育和部队院校序列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经省、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主管部门学历学位认定机构和审批机关审核盖章的《干部学历更改呈报审批表》原件。

2.前置学历属党校序列的,须提供经党校和审批机关审核盖章的《干部学历更改呈报审批表》原件;《干部学历更改呈报审批表》已归档的,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三、认证流程

1.办学部门查验。认证党校函授专、本科学历请送研究生办(原函授学院)查验,办公地点:教学主楼五楼1519;认证市委党校全日制学历请送阅文室查验,办公地点:教学楼主楼1409。

2.办公室审核签字。办公地点:教学主楼四楼1404。

3.阅文室验印。阅文室根据认证申请材料、办学部门查验和办公室审核结果进行登记、盖章。办公地点:教学主楼四楼1410。

四、认证时间

1.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为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预约办理。因新校区位置相对较偏、交通不便,加之学历认定工作人员有其他工作,除每周四集中受理学历认定事项之外,其他时间请预约办理。

请在工作时间向研究生办预约,预约号码:0713-8303831;电话无人接听时请通过手机短信预约,短信预约号码:陈老师 15671716839。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鄂组通〔2016〕2号”规定的各级党校认定范围分类报送。

2.拟认定学历证书或前置学历证书的姓名与《干部学历更改呈报审批》的姓名不相符的,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或提供本人户口本上更改姓名(曾用名)一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如果拟认定学历证书遗失,须提供本人档案中的《函授学员毕业鉴定表》复印件,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附件1:《干部学历更改呈报审批表》

 

干部学历更改呈报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

作时间


工作单位及职务


现学历


专业技

术职称


现学历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拟更改学历


证书号


拟更改学历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高中

 

以后

 

学习

 

简历

起止时间

学校、院系及专业

毕(结、肄)业













呈报

学历

材料  名称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